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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0年深圳市重点民营企业家卓越领导力研修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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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贸工局,光明、坪山新区经济服务局,各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2006〕149号),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开拓精神、创新能力和适应国际竞争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企业家,我中心应广大企业家的强烈要求,委托中国人民大学深圳研究院于2009年开办了第一期“深圳市重点民营企业家卓越领导力研修班”(以下简称“卓越领导力研修班”),现已结业,受到参加学习培训的企业家学员的一致好评。2010年,我中心将继续委托中国人民大学深圳研究院承办卓越领导力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与招收名额
(一)报名条件:
报名者在下列企业之一中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
1.深圳市民营领军骨干企业;
2.上市企业;
3.已在深圳市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拟改制上市企业;
4.成长型500强中小工业企业或其它成长型中小企业。
(二)招收名额
招收学员50名,每家企业限报1名。
二、授课时间与学习费用
2010年9月30日前开学,学制一年,每月安排一次授课。课程设置、特色与教学管理等详细情况见学校招生简章(附件1)。
研修班的学习费用采取政府补贴一部分、承办单位减免一部分、学员个人或企业负担一部分的方式。
三、报名与录取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2010年8月16日-9月16日为报名时间,逾时不受理。
2.报名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洲路3009号(五洲宾馆南侧
200米)7楼707室。
学员也可直接到中国人民大学深圳研究院报名,具体地点见学校招生简章(附件1)。
3.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联系人:纪西冰,电话:82977349。
4. 中国人民大学深圳研究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秦老师
电话:26972678、26970947
传真:26737113
网址:www.rucdba.org.cn
5.报名材料:
(1)《深圳市重点民营企业家卓越领导力研修班报名表》(附件2,请用正楷填写或打印并盖公章)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3)学历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或单位推荐信原件);
(4)小2寸蓝底彩照4张(背面注明姓名);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两份并盖公章;
(二)录取通知:
我中心将于9月24日前最终审定录取学员名单,并于名单审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被录取学员通报审核录取结果。正式录取的学员由承办单位发放《录取通知书》。学员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按规定缴清研修费用,办理相关手续,按时参加研修学习。
请各区贸工局、光明和坪山新区经济服务局、相关行业协会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组织本辖区或本行业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家报名。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重点民营企业家卓越领导力研修班招生简章 2.深圳市重点民营企业家卓越领导力研修班报名表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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